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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雨树并且在有啤酒的阳台

        那晚说是某一帮人有聚餐,邀请我去,于是便去了。     而至于河南菜,我几乎是闻所未闻的,更别提是去亲自去品尝。然而,一起聚聚并非是因为物品的丰盛,只是因为可以和几个朋友谈天说地。再者,很久没和乔伊聊聊天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想我,我倒是有点想他了。     再后来是去了雨树。     我对乔伊说,那就一起去吧,我们未必是去看电影——可以在阳台上喝啤酒看夜景。     而走入雨树的放映厅,顾不得投影上是啥内容——只想瞪大眼睛辨认黑暗中的几条人影。 然后我小声说:我们去阳台看夜景吧。     于是喊了几瓶啤酒,每人一瓶。     一到阳台,乔伊惊呼:这不是早苗么……        我只能笑:早苗前景的那片黑乎乎的海湾,未必能赛过眼前这片光影绚丽的河景呢。然后我们就聊开了,几乎连海豚都插不上嘴,三两声并夹带着欢快的大笑。     而问起刚才经过大厅时遇见的那帮人,我说,我只认识几个,谈不上熟悉。而说到其中的谈话内容,我更是笑了:一帮富二代在谈论感情,那该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当然了,我并不想表现出自己的偏见,我只是觉得我已经足够了解他们——尽管只见过几次面。     乔伊说他们好像在谈论一些问题,气氛很沉重。我又笑:这些所谓的问题,简直都是莫须有的——莫须有。     乔伊又笑,并说:某人现在的境界真是高呀,佩服,佩服……        然后我们又开始天马行空的聊开了,我们各自都讲了很多故事,并且认真聆听。     后来我发现,我给别人讲故事,需要先叙述很长的铺垫,并且自以为这样做会条理清晰,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嫌我啰嗦。     最后当然是,电影放映完毕,又出来了一波人,但已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     很多故事岂非就是在高潮迭起的时候戛然而止?

  • About a girl

        因为找《九故事》的书评,发现了一个不知名的博客,发现了一篇写在这个不知名博客上的日志——关于一个女孩的故事。     于是我把它取名为:About a girl。     故事如下:     昨晚,我找到了高中时候喜欢了四百天的男孩。 王子和公主终于在一起了么?我问。 可是回答依然含糊不清,比如:王子和公主都很好。     于是翻箱倒柜,最终找到了那个写于1998年故事,开头是:我走着走着,抬头见一人立在走廊,此时清晨的阳光正从他背后照过来,为他的侧影染上金色。我变成了一只蚂蚁。中心事件有:我送了他一本《麦田守望者》,他送了我一本《荒诞小说》。而结尾是:我年轻的时候你不喜欢我,现在我老了,你更不可能喜欢我了。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两个人,即使我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你的心里,你也看不见的。     这个早晨醒得早,躺在床上唱“苍老虫”。打开电脑,以为可以写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爱玛》。我想,那故事一定不是1998年的样子,连一点影子也不能有,主人公一定跟我没有一点关系,连昨晚上那只走向历史倒退的孱弱影子都寻不见,它一定得用头脑写成,哪怕用一丁点都成,就是不能用心,不能用卑贱匍匐歇斯底里的姿态,它应当像塞林格的《与爱斯基摩人开战前》那样纯净,像《大教堂》那样不动声色,对,应当像它们那样,把你要写的东西深深深深地藏起来,埋起来,把它们涂抹干净,直到只剩下一个空荡荡响当当的名字,比如,爱玛。 有一天,我得写个故事,名字叫《爱玛》。     ===================        我突然发现这几天爱上了一种幻象,爱上了这种生活方式。     在繁忙的工作里,我踏踏实实的去为生存而战;然后,下班时间到来,我便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尝试去了解更多关于心灵与灵魂的故事。     昨晚我读到的这个故事就很好,也就是上面的这个故事,我取名为“About a girl”。     1998年,似乎已经很遥远,甚至回忆都难以去捕捉。     而在这个故事,文字太纯净,隐隐约约还透露着一个女孩的才气,却丝毫不矫揉造作。虽说无法和《就在跟爱斯基摩人开战之前》相比,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沉迷一阵。     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恶心》的结尾那部分,它所营造的那种氛围,让人意犹未尽,欲言又止。直感觉不禁地抬起头,望向窗外,望着远方,而嘴角始终流露着淡淡的微笑。     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文字的,一个女孩的魅力不在于她把自己打扮成什么个样子,而在于她的灵魂会歌唱。     而每当我用心去思考的时候,我便感觉孤独了。     就写这些吧,再写下去就矫情了。

  • 就在跟爱斯基摩人开战之前

    “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塞林格         我最近又翻看起《九故事》来,每一篇都看得很细,看完还要去找书评。        我在想,在《就在跟爱基斯摩人开战之前》里,吉尼对塞利纳的哥哥的感情是一种怎样的感情?也许那并不能称之为爱,因为还没有上升到那个程度。那只是青春期少女所萌发的一种爱的冲动,是人所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        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以爱为主题来解释它。        我们也不能以一见钟情这种俗透了的字眼来形容这样的感情,因为通过他们的对话,吉尼已经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塞利纳的哥哥是怎样的一种人。        这是塞林格少有的看似以爱情为主的小说,而塞利纳的哥哥的形象也正是典型的塞林格笔下特别眷顾的那一类型的男孩:爱说俏皮话,不虚伪做作,不是那种自我中心的势利鬼,在战争中受到了某种伤害,善良羞怯(隐约折射着《西摩,为哀斯米而作》中的x中士,《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沃尔特等人的影子)。        塞林格笔下的感情之美就美在很朦胧,有青春的特质,他曾经也说过“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其实非常年轻的女孩和年纪比较大的男人(也就是大叔)之间的一种微妙的感情一直是塞林格喜欢写的。       另外,必须要提到的是,在“塞林格传”里有提到,说这篇小说里男孩和吉尼的姐姐未果的感情(里面写道吉尼的姐姐琼赚了笔大买卖。找了个挺不错的男人)似乎影射了塞林格曾经和乌娜奥尼尔之间未果的感情(据说是塞林格入伍了,乌娜后来嫁给了比她大四十多岁的卓别林。塞林格还曾经很刻薄地说难以想象乌娜和卓别林在卧室的样子,卓别林会不会裸着上半身对着镜子跳拐杖舞等等,言辞间充满了讽刺。)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那些性格上有怪癖的人,偏激的人才能达到艺术的巅峰? 据说塞林格晚年的时候买下一座小岛,并在上面隐居多年。此人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再加上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如此畅销,应该是不缺钱的。        但他的作品却从来不媚俗。        塞林格喜欢讲述那些稀松平常的故事,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寓意极深。如那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说实在的,没几个人读完这个故事能明白香蕉鱼能寓意着什么。        《九故事》里的每一篇,都传承了塞林格小说优美的标题,让你看一眼便记住了它。        就这样。

  • 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

            今晚天气变凉的厉害。        和几个朋友去小聚了个晚饭,然后各自送回家。到后来只剩我跟夏末了,她说请我喝点东西,我说太饱了,几乎没胃口……后来便一路逛回去,顺便去书店看看书。        于是就去了书店,发现这书店简直窝囊的,于是顿觉索然寡味。        无趣的。        我喜欢在深夜看点书,然后用“小五”的宋体字写一写。        上周和R同学提到某事, 他以他嘻哈的作风跟我说起这事儿,我直觉的揪心。        我说要死就一起死吧,命运都走到这个份上了,我突然间就又悲观了起来。而他自然是保持着虚无的自信:不能死啊——怎么可能死呢?        我当时只能苦笑。        然而,后来却又坚定了,目光炯炯地盯着屏幕,在对话框里狠狠地敲键盘:        “必须不能死!”         可是我们自己心里都清楚,整个事儿是凶多吉少的,如宿命一般。        周末时,为布置三亚市的年度演练场地,七点钟才从凤凰镇赶回来。         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时我已经迷糊的厉害,因为前方修路,我得绕道行驶,结果……我开车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以为是回三亚的路……渐行渐远,突然感觉不对劲——大海应该在我的右手边才对啊,怎么现在是在左手边呢,于是赶紧拿出手机来看地图……        本来只有20分钟的路程,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        诸葛说:你最近很离谱,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着什么。        其实我很清楚,我只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