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说是某一帮人有聚餐,邀请我去,于是便去了。
而至于河南菜,我几乎是闻所未闻的,更别提是去亲自去品尝。然而,一起聚聚并非是因为物品的丰盛,只是因为可以和几个朋友谈天说地。再者,很久没和乔伊聊聊天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想我,我倒是有点想他了。
再后来是去了雨树。
我对乔伊说,那就一起去吧,我们未必是去看电影——可以在阳台上喝啤酒看夜景。
而走入雨树的放映厅,顾不得投影上是啥内容——只想瞪大眼睛辨认黑暗中的几条人影。
然后我小声说:我们去阳台看夜景吧。
于是喊了几瓶啤酒,每人一瓶。
一到阳台,乔伊惊呼:这不是早苗么……
我只能笑:早苗前景的那片黑乎乎的海湾,未必能赛过眼前这片光影绚丽的河景呢。然后我们就聊开了,几乎连海豚都插不上嘴,三两声并夹带着欢快的大笑。
而问起刚才经过大厅时遇见的那帮人,我说,我只认识几个,谈不上熟悉。而说到其中的谈话内容,我更是笑了:一帮富二代在谈论感情,那该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当然了,我并不想表现出自己的偏见,我只是觉得我已经足够了解他们——尽管只见过几次面。
乔伊说他们好像在谈论一些问题,气氛很沉重。我又笑:这些所谓的问题,简直都是莫须有的——莫须有。
乔伊又笑,并说:某人现在的境界真是高呀,佩服,佩服……
然后我们又开始天马行空的聊开了,我们各自都讲了很多故事,并且认真聆听。
后来我发现,我给别人讲故事,需要先叙述很长的铺垫,并且自以为这样做会条理清晰,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嫌我啰嗦。
最后当然是,电影放映完毕,又出来了一波人,但已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
很多故事岂非就是在高潮迭起的时候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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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找《九故事》的书评,发现了一个不知名的博客,发现了一篇写在这个不知名博客上的日志——关于一个女孩的故事。
于是我把它取名为:About a girl。
故事如下:
昨晚,我找到了高中时候喜欢了四百天的男孩。 王子和公主终于在一起了么?我问。 可是回答依然含糊不清,比如:王子和公主都很好。
于是翻箱倒柜,最终找到了那个写于1998年故事,开头是:我走着走着,抬头见一人立在走廊,此时清晨的阳光正从他背后照过来,为他的侧影染上金色。我变成了一只蚂蚁。中心事件有:我送了他一本《麦田守望者》,他送了我一本《荒诞小说》。而结尾是:我年轻的时候你不喜欢我,现在我老了,你更不可能喜欢我了。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两个人,即使我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你的心里,你也看不见的。
这个早晨醒得早,躺在床上唱“苍老虫”。打开电脑,以为可以写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爱玛》。我想,那故事一定不是1998年的样子,连一点影子也不能有,主人公一定跟我没有一点关系,连昨晚上那只走向历史倒退的孱弱影子都寻不见,它一定得用头脑写成,哪怕用一丁点都成,就是不能用心,不能用卑贱匍匐歇斯底里的姿态,它应当像塞林格的《与爱斯基摩人开战前》那样纯净,像《大教堂》那样不动声色,对,应当像它们那样,把你要写的东西深深深深地藏起来,埋起来,把它们涂抹干净,直到只剩下一个空荡荡响当当的名字,比如,爱玛。
有一天,我得写个故事,名字叫《爱玛》。
===================
我突然发现这几天爱上了一种幻象,爱上了这种生活方式。
在繁忙的工作里,我踏踏实实的去为生存而战;然后,下班时间到来,我便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尝试去了解更多关于心灵与灵魂的故事。
昨晚我读到的这个故事就很好,也就是上面的这个故事,我取名为“About a girl”。
1998年,似乎已经很遥远,甚至回忆都难以去捕捉。
而在这个故事,文字太纯净,隐隐约约还透露着一个女孩的才气,却丝毫不矫揉造作。虽说无法和《就在跟爱斯基摩人开战之前》相比,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沉迷一阵。
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恶心》的结尾那部分,它所营造的那种氛围,让人意犹未尽,欲言又止。直感觉不禁地抬起头,望向窗外,望着远方,而嘴角始终流露着淡淡的微笑。
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文字的,一个女孩的魅力不在于她把自己打扮成什么个样子,而在于她的灵魂会歌唱。
而每当我用心去思考的时候,我便感觉孤独了。
就写这些吧,再写下去就矫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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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塞林格
我最近又翻看起《九故事》来,每一篇都看得很细,看完还要去找书评。
我在想,在《就在跟爱基斯摩人开战之前》里,吉尼对塞利纳的哥哥的感情是一种怎样的感情?也许那并不能称之为爱,因为还没有上升到那个程度。那只是青春期少女所萌发的一种爱的冲动,是人所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
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以爱为主题来解释它。
我们也不能以一见钟情这种俗透了的字眼来形容这样的感情,因为通过他们的对话,吉尼已经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塞利纳的哥哥是怎样的一种人。
这是塞林格少有的看似以爱情为主的小说,而塞利纳的哥哥的形象也正是典型的塞林格笔下特别眷顾的那一类型的男孩:爱说俏皮话,不虚伪做作,不是那种自我中心的势利鬼,在战争中受到了某种伤害,善良羞怯(隐约折射着《西摩,为哀斯米而作》中的x中士,《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沃尔特等人的影子)。
塞林格笔下的感情之美就美在很朦胧,有青春的特质,他曾经也说过“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其实非常年轻的女孩和年纪比较大的男人(也就是大叔)之间的一种微妙的感情一直是塞林格喜欢写的。
另外,必须要提到的是,在“塞林格传”里有提到,说这篇小说里男孩和吉尼的姐姐未果的感情(里面写道吉尼的姐姐琼赚了笔大买卖。找了个挺不错的男人)似乎影射了塞林格曾经和乌娜奥尼尔之间未果的感情(据说是塞林格入伍了,乌娜后来嫁给了比她大四十多岁的卓别林。塞林格还曾经很刻薄地说难以想象乌娜和卓别林在卧室的样子,卓别林会不会裸着上半身对着镜子跳拐杖舞等等,言辞间充满了讽刺。)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那些性格上有怪癖的人,偏激的人才能达到艺术的巅峰? 据说塞林格晚年的时候买下一座小岛,并在上面隐居多年。此人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再加上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如此畅销,应该是不缺钱的。
但他的作品却从来不媚俗。
塞林格喜欢讲述那些稀松平常的故事,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寓意极深。如那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说实在的,没几个人读完这个故事能明白香蕉鱼能寓意着什么。
《九故事》里的每一篇,都传承了塞林格小说优美的标题,让你看一眼便记住了它。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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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天气变凉的厉害。
和几个朋友去小聚了个晚饭,然后各自送回家。到后来只剩我跟夏末了,她说请我喝点东西,我说太饱了,几乎没胃口……后来便一路逛回去,顺便去书店看看书。
于是就去了书店,发现这书店简直窝囊的,于是顿觉索然寡味。
无趣的。
我喜欢在深夜看点书,然后用“小五”的宋体字写一写。
上周和R同学提到某事, 他以他嘻哈的作风跟我说起这事儿,我直觉的揪心。
我说要死就一起死吧,命运都走到这个份上了,我突然间就又悲观了起来。而他自然是保持着虚无的自信:不能死啊——怎么可能死呢?
我当时只能苦笑。
然而,后来却又坚定了,目光炯炯地盯着屏幕,在对话框里狠狠地敲键盘:
“必须不能死!”
可是我们自己心里都清楚,整个事儿是凶多吉少的,如宿命一般。
周末时,为布置三亚市的年度演练场地,七点钟才从凤凰镇赶回来。
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时我已经迷糊的厉害,因为前方修路,我得绕道行驶,结果……我开车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以为是回三亚的路……渐行渐远,突然感觉不对劲——大海应该在我的右手边才对啊,怎么现在是在左手边呢,于是赶紧拿出手机来看地图……
本来只有20分钟的路程,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
诸葛说:你最近很离谱,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着什么。
其实我很清楚,我只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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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许多天没写心情了……
但是,我最近却穷的厉害,算着日子,离下个月发工资时日尚长,不可寄托于希望。最好是,明天记得能去把医保卡的钱取出来,还掉一部分债务。
人是穷的厉害,却仍然对还债念念不忘,旧债过多,日子过的艰辛。
之前的债务,每一次都给债主们承诺还债时间,然后我会找约定好的时间尽量还清——就算还不清,也要有所行动,还掉一部分,以免失信于人。
失信于人,更是失信于己。
这段日子估计是我这几年比较难忘的经历了……短短数月,离岛四次,每次都是一张机票潇洒离开;再一张机票潇洒归来……突发事件太多,几乎让我都招架不过来了。
不得不感慨人生太无常,2011几乎是生命的重大考验。
近期内是尽量取消了大部分的活动,黯然回到宿舍里冷冷的坐在电脑前,看点书、玩玩游戏、偶尔也写一写。嘿,有时候独自走在大街上觅食的时候都不禁想起郁达夫那篇《零余者》散落的诗句:
“袋里无钱,心头多恨
这样无聊的日子,教我捱到 何时始尽
啊啊!贫苦是最大的灾星,富裕是最大的幸运……”
前几天居然还收到凡尔赛发来的短信,叮嘱生日的前一天去领取免费包厢,又是一阵黯然……我从未在徒步组里跟大家一起给自己过生日,今年是有点想法的,只是穷的厉害,也只好作罢……这周末也本来是打算带大家去藤桥游玩,顺便尝一尝传闻已久的“藤桥排骨”;或是纠结大部队前往“美人溪”徒步观光一番……看来也都得作罢,周末来临的时候,必须悄悄的躲起来,去办公室吹吹空调是最惬意的事情了……
今早还和领佳节又重阳导大聊特聊“单反”,最后还被他请到了小办公室里请教对焦与取景的关键,顺便打听他的那款18-200的镜头能否转手给我……后来可能是达成了初步协议:我把他的镜头拿来先用着,有钱的时候再给他。据他所言,应该是可以“低价”转手给我的,可是……呜呼,再如何的“低价”,也不至于一两包烟的钱就能搞定的罢……
嘿,那……还是……躲起来,躲起来,默数着日子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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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拍摄《红》、《白》、《蓝》等杰作的电影大师基耶斯洛夫斯基,在一次访谈中提到过他经历的两个故事:
有一天,在巴黎郊外,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认出了他,走上去对他说,看了他的电影之后,她真正感觉到了灵魂的存在。大师说:“只为了让一位巴黎少女领悟灵魂真的存在,就值得了!”
还有一次,在柏林大街上,一个五十岁的女人认出了他,拉着他的手哭了起来。原来,她的女儿虽然与她同住一室,却形同陌路人五六年。前不久,母女一起看了大师的作品《十诫》,女儿流着泪深吻了她母亲一下。
大师说:“只为那一个吻,为那一个女人,拍那部电影就值得了。”
然而,人性的悲苦折磨着这位电影艺术大师,他只活了五十五岁。然而,他的电影就是他生命的延伸,他的电影不朽,他的生命也将不朽……
我想表达的也就是这个意思,虽然只是抛砖引玉。
这是最后一个故事,也将结束。
在这些故事里,如果有人阅读了它们——如果有人阅读了它们,并且喜爱着其中一篇,或是对某个故事有所感悟,我熬夜的那些功夫也就值了。
爱的碎片虽只是生活中的诸多碎片之一,却也是唯一可以支托偶在个体残身的碎片。
你是否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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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老了。我突然发现我变老了。
他也看到了这一点,他说:你累了。” ——《情人·卷首》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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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许多年过去了,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还要写书,这时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是我。她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但怯的,仍然和过去地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他知道她已经在写作,他曾经在西贡见到她的母亲,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写作。对于小哥哥,既为他,也为她,他深感悲戚。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后来,他把这意思也对她讲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诺弗勒堡-巴黎
1984年2-5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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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出自古龙的《天涯明月刀》,我以前标榜自己不是看武侠的人,但我发现古龙的武侠可以是个例外,而这一本《天涯明月刀》是么洒推荐给我看的,重点提到了以下这一章节。话说此书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
故事如下:
傅红雪忽然冲了出去,头也不回地冲入了黑暗中。
他已无法回头。
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
傅红雪狂奔。饱不能停下来,因为他停下来,就要倒下去。
他什么事都没有想,因为他不能想。
——孔雀山庆毁了,秋水清毫无怨言,只求他做一件事,只求他能为秋家保留最后一点血脉。
——可是现在卓玉贞也已死了。
——“她”知道殊花上有孔雀标记,“她”当然也是凶手之一。
——他却在全心全意地照顾她,保护她,甚至还娶了她做妻子。
——若不是为了她,明月心怎么会死?
——若不是为了保护她,燕南飞又怎么会死?
——他却一直都以为他做的事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他才知道他做的事有多可怕。
可是现在已迟了除非有奇迹出现,死去了的人,是绝不会复活的。
他从不相信奇迹。
那么除了像野狗般在黑暗中狂奔外,现在他还能做什么?
就算杀了“她”又如何?
这些事他不敢去想,也不能去想,他的脑中已渐渐混乱,一种几乎已接近疯狂的混乱。
他狂奔至力竭时,就倒了下去,倒下去时他就已开始痉挛抽搐。
那条看不见的鞭子,又开始不停地抽打着他现在不但无上地下的诸神诸魔都要惩罚他,让他受苦,他自己也要惩罚自己。
这一点至少他还能做得到。
==================省略一部分情节===================
一股甘美温暖的汤汁,从咽喉里流下去痉挛紧缩的胃立刻松弛好展,就像是于瘠的土地获得了滋养和水份。
傅红雪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是只很白很小的手。一只很白很小的手,拿着个很白很小的汤匙,将一碗浓浓的,热热的,芳香甘美的汤汁,一匙匙喂入他嘴里。
看见他醒来,她脑上立刻露出愉快的笑容:“这是我特地要隔壁那洗衣裳的老太婆炖的鸡汤,是乌骨鸡,听说吃了最补,看样子果然有点效。”
傅红雪想闭上嘴,可是一匙浓浓的鸡汤又到他嘴边,他实在不能拒绝。
她还在笑:“你说奇不奇怪?我这一辈子从来都没有照顾过别人,也从来没有人照顾过我。”
小屋里有个小小的窗子,窗外阳光依旧灿烂。
她的眼睛已从傅红雪脸上移开,痴痴地看着窗外的阳光。
阳光虽灿烂,她的眼睛却很黯淡。她是不是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那些没有人照顾的日子?
那些日子显然并不是在阳光下度过的,她这一生中,很可能从来也没有在阳光下度过一天。
过了很久,她才漫馒地接道:“我现在才知道,不管被人照顾或照顾别人,原来都是这么……这么好的事。”
她并不是个懂得很多的女孩子,她想了很久才想出用这个“好”字来形容自己的感觉。
傅红雪了解她的感觉,那绝不是个“好”宇可以形容的,那其中还包括了满足,安全和幸福,因为她觉得目己不再寂寞孤独。
她并不奢求别人的照顾只要照顾别人,她就已满足。
傅红雪忽然问“你叫什么名字?你自已真正的名字。”
她又笑了。她喜欢别人问她的名字,这至少表示他已将她当做一个人。
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独立的人,既不是别人的工具,也不是别人的玩物。
她笑着道“我姓周,叫周婷,以前别人都叫我小婷。”
傅红雪第一次发觉她笑得竟是如此纯真,因为她已将脸上那层厚厚的胳粉洗净了,露出了她本来的面目。
她知道他在看她:“我没有打扮的时候,看起来是不是像个老太婆?”
傅红雪道“你不像。”
小婷笑得更欢愉“你真是个很奇怪的人,我想不到你还会来找我的。”
她皱了皱眉道“你来的时候样子好可怕,我本来以为你已经快死了,我随便问你什么话,你都不知道,可是我一碰你的刀,你就要打人。”她看着他手里漆黑的刀。
傅红雪沉默。
她也没有再问,她久已习惯了别人对她的拒绝,无论对什么事,她都没有抱很大的希望,对于这个无情的世界,她几乎已完全没有一点奢望和要求,她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问,因为……
“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虽然也轻轻打了我一下。却没有像别人那么侮辱我,你还平白无故的给了我那么多银子。”
对她来说,这些事已经是很大的恩惠,已足够让她永远感激。
“你给我的那些银子我一点也没有用就算天天买鸡吃,也够用好久了。所以你一定会很难受很难受的。”
在别人眼中看来,她是个卑殿下贱的女人,为了五钱银子,就出卖自己。
可是她对他—无所求,只要他能让她照顾。她就已心满意足,比起那些自命“高贵”的女人来,究竟是谁高贵?谁卑贱她出卖自己☆只不过因为她要活下去。又有谁不想活下去?傅红雪闭上了眼睛,忽然问道:“你这里有没有酒?”
小婷道:“这里没有,但是我可以去买。”
傅红雪道:“好,你去买,我不走。”
病人本不该喝酒的。
他为什么要喝酒?是不是因为心里有了解不开的烦恼和痛苦?—可是喝酒并不能解决任何事,喝醉了对他有什么好处?
这些她都没有去想。
她想得一向很少,要求的也不多;只要他肯留下,无论叫她去做什么都没有关系。
“人活着就该奋发图强,清醒的作人,绝不能自暴自弃,自甘堕落。”
这些话她全不懂。她已在泥淖中活得太久了,从来也没有人给过她机会让她爬起来。
对她来说,生命并不是别人想象中那么复杂,那么高贵的事。
生命并没有给过她什么好处,又怎么能对她有太多要求。
傅红雪醉了,也不知已醉了多少天。
一个人醉的时候,总会做出些莫名其妙,不可理喻的事,可是她全无怨尤。
他要酒,她就去买,买了一次又一次,有时三更半夜还要去敲酒铺的门,她非但从来没有担绝过他,也从来没有一点不高兴的样子。
只不过有时她去得太久买酒的地方却不太远。
傅红雪当然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却从未问她为什么去得那么那天他给她的只不过是些散碎的银于,因为他身上本来就只有些散碎银子,他—向穷,正如他一向孤独。
可是他也从未问过她买酒的钱是哪里来的,他不能问,也不敢问。
她也从未问过他任何事,却说过一句他永远也忘不了的话,那是在一天晚上,她有了几分酒意时说的。
“我虽然什么都不懂,可是我知道你一定很痛苦。”痛苦?他的感觉又岂是痛苦两个字所能形容?
有一天她特别高兴,因为这天是她的生日,她特别多买了些东西,还买了只近来已很难得再吃到的老母鸡,可是她回来的时侯,他已走了,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酒瓶落在地上,跌得粉碎。她痴痴地站在床前,从白天一直站到晚上,连动都没动。
枕上还留着他的头发。她拈起来,包好,藏在怀里,然后就又出去买酒。
今天是她的生日,个人一生中能有几个生日:她为什么不能醉?
傅红雪没有醉,这两天来,他都没有醉他一直都在不停地往前走,没有目的,也不辨方向,他只想远远地离开她,越远越好。
也许他们本就已沉沦,但他却还是不忍将她也拖下去。
分离虽然总难免痛苦可是她还年轻,无论多深的痛苦都一定很快就会忘记的。年轻人对于痛苦的韧力总比较强,再拖下去,就可能永远无法自拔了。
走累了他就随便找个地方躺一躺,然后又开始往前走。他没有吃过一粒米,只喝了一点水。他的胡子已长得像刺猬,远远就可以嗅到身上的恶臭。
他在折磨自己,拼命折磨自己。他几乎已不再去想她,直到他忽然发现身上有个小小手帕包的时候。
绣花的纯丝手帕,是她少数几件奢侈的东西之一,手帕里包着的,是几张数目并不小助银票,和几锭金镊子,这也是那天从垂死的“食指”身上找出来的,他随手放在怀里,早已忘记,是他的病发作时,不停的痉挛扭曲这些东西掉了出来,被她看见,就用她最珍爱的一块手帕为他包起。为了五钱银子她就可以出卖自已,甚至可能为了瓶酒就出卖自己可是这些东西她却连动都没有动过。她宁可出卖自己,也不愿动他—点东西。
傅红雪的心在绞痛,忽然站起来狂奔,奔向她的小屋。
她却已不在了。
小屋前挤满了人,各式各样的人,其中还有戴着红缨帽的捕快。
“这是怎么回事?”
他问别人没有人理他,幸好有个酒醉的乞丐将他当作了同类。
“这小屋里住的本来是个胰子,前天晚上却逃走了,所以捕快老爷来抓她。”
“为什么要抓她?她为什么要逃。”
“因为她杀了人。”
——杀人?那善良可怜的女孩子怎么会杀人?
“她杀了谁?”
“杀了街头那小酒铺的老板。”乞丐探拳作势“那肥猪本来就该死。”
“为什么要杀他?”
“她常去那酒铺买酒。本来是给钱的,可是她酒喝得太多,连生意都不做了,酒瘾发作时,就只好去赊,那肥猪居然就赊给了她。”
乞丐在笑“因为那肥猪居然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想打她的主意。前天晚上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她居然一个人跑到酒铺里去喝酒,喝得大醉,那肥猪自然喜心翻倒,认为这是天大的好机会,乘她喝醉时就霸王硬上弓,谁知她虽然是卖笑的,却偏偏不肯让那肥猪碰她,竞拿起了柜上那把切猪肉的刀,一刀将那肥猪的脑袋砍成了两半。”
他还想再说下去,听的人却已忽然不见了。
乞丐只有苦笑着喃喃自语:“这中头的怪事真不少,婊子居然会为了不肯脱裤子杀人,你说滑稽不滑稽?”
他当然认为这种事很滑稽,可是他若也知道这件事的真莫道不消魂相,只怕也会伏在地上大哭一场。
傅红雪没有哭,没有流泪。
街头的酒铺正在办丧事,他冲进去,拿了一坛酒,把酒铺砸得稀烂然后他就一口气将这坛酒全都喝光,倒在一条陋巷中的构渠旁。
——也不知为什么,她连生意都不做了。
——也不知为什么,她居然一个人跑去喝得大醉,却偏不肯让那肥猪碰她。
她究竟为了什么?谁知道?
傅红雪忽然放声大喊“我知道……我知道……”
知道了又如何?知道了只有更痛苦。她已逃走了,可是她能逃到哪里击?最多也只能从这个泥掉逃入另一个泥淖中去——另一个更臭的泥淖。
傅红雪还想再喝,他还没有醉,因为他还能想到这些事。
——明月心和燕南飞是为了谁而死的?—小婷是为了谁而逃?
他挣扎着爬起来,冲出陋巷。巷外正有一匹马急驰而过,健马惊嘶,骑士怒叱,一条鞭子毒蛇般抽了下来。
傅红雪一反手就抓住了鞭梢。他狂醉,烂醉,已将自已折磨得不成佳节又重阳人形,但他毕竟还是傅红雪。
马上的骑士用力夺鞭,没有人能从傅红雪手里夺下任何东西,“卜”的一声马鞭断了。
傅红雪还站着,马上的骑士却几乎从鞍上仰天踩下去,可是他的反应也慢,甩蹬离鞍,凌空翻身,奔马前驰,这个人却竞稳稳地站在地上,吃惊地看着傅红雪。
傅红雪没有看他连一眼都没有去看,现在他唯一想看见的,就是一坛酒,一坛能令他忘记所有痛苦的烈酒。
他就从这个人面前走了过去,他走路的样子笨拙而奇特这个人眼睛里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就好像忽然见到鬼一样。
他立刻大喊“等一等。”
傅红雪不理他。
这个人又问“你是傅红雪?”
傅红雪还是不理他。
这人突然反手拔剑,一剑向傅红雪肋下软肋刺了过去,他出手轻灵迅急,显然也是武林中的快剑。可是他的剑距离傅红雪胁下还有七寸时,傅红雪的刀已出鞘。
刀光一闪,鲜血飞溅,一颗大好头颅竞已被欧成两半☆人倒下,刀入鞘。傅红雪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这个人一眼……
……
……
……
本来,我的故事也只打算讲到这里的,但是这故事读起来确实太悲,太苦,我把故事的最终结局也附上来吧,好让听故事的人看到他们愿意看到的结局——也就是古龙式的结局:
一间寂寞的小屋,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无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己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日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小小的茉人比黄花瘦莉花,这就是她唯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央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始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腿。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日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最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
……
……
故事最终就是这个样子的……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找《天涯明月刀》这本书来读读,这的确是一部独特的武侠小说。
每每读起这几个章节,总是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受,但是我最近也不敢想太多,想太多心难免乱——不想则不乱……
唯有这样。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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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loading;献给kind;献给喜欢听故事的朋友们)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行,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浣溪沙》纳兰容若
上一次讲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以后,我高中时很好的朋友loading读后,提到了“当时只道是寻常”这一句,我就来给他讲讲这里面的故事吧。其实我想,纳兰的词儿,他也就知道这两句了。
西风吹来,谁会想起有人在这风中独自悲凉?满眼落木萧萧,遍地黄花堆积,万物在沉寂之前,似乎都要纷扬一番,如同蝴蝶一样在地上翻飞。秋虽萧索,却也有它的壮阔绮丽……然而,是谁独坐闺中,疏窗紧闭,目光空空,仿佛纷扰的世界竟与她无关,只因为心中寂寥,独自凄凉……忆起往事,独自沉思,在这斜风残阳里,思绪暗涌,人何能禁?
酒醉得深沉,便不要在这春日里惊起,再去感怀伤春。怀想曾经与他赌书的日子,着实快乐至极,以至于茶杯翻覆,倾入怀中。这些在当时看来,自以为是平平常常,简简单单,而今尽是伤心的回忆罢了……
能真正读出词中的意思,会是多么的心酸无奈,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令多少人嘘唏不已。遥想当初,转视现状,心情的落差竟如此巨大。我们当初一起做过的事情,多么稀松平常,多么简单快乐,如今回忆起来,却只剩凄凉无限……只因你已不在……
这首词是通过李清照的口吻来叙述的,回忆和丈夫曾经的美好高雅的生活,表达了天人相隔的无限忧伤。
宋代著名词人李清照,十八岁时与右相赵挺之子赵明诚结婚,夫妻生活甜蜜恩爱。两人志趣相投,一起收集古玩字画,并一起勘校、考订版本,生活十分闲适惬意。他们最常一起玩的游戏就是在晚饭后猜书斗茶。两人先煮一壶茶,然后轮流由一人说出一句或一段故人的诗文,让对方来猜这句话出自哪本书、第几卷、第几页、第几行……以猜中与否分胜负,猜对了就优先喝一杯茶。由于李清照记忆力尤其强。几乎是每猜必中,赵明诚不得不甘拜下风。然而,聪明风趣的赵明诚也每每在李清照端起茶杯时讲一些笑话,结果常常引得李清照捧腹大笑,以致茶杯倾覆怀中,浇得一身湿漉漉。李清照将这些生活趣事记录在自己与丈夫合写的《金石录后序》中,成为才子佳人传诵的千古佳话。
事实上,纳兰写的这篇《浣溪沙》,说的是李清照、赵明诚夫妇的相敬如宾,意趣高雅,一方面处于对古人的羡慕和替古人感伤,另一方面则是回忆起自己与亡妻的点点滴滴,从而生发一种顾影自怜的惆怅。
1674年,纳兰二十岁时,娶了两广总督卢兴祖之女为妻,赐淑人。那是的卢氏风华正茂,且根据史书记载,她是“生而婉娈,性本端庄”。这样的女子,自然是纳兰的最爱,夫妻二人婚后的感情十分好,情深意切,恩爱有加。只可惜,天妒有情人,在他们结婚三年之后,卢氏便因产后受寒而亡,这给了纳兰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与心灵上的打击。因此,在纳兰的词中,很多皆是“悼亡之吟不少,知己之恨尤深”。
卢氏的死,对纳兰而言,无疑是一种无比消受的精神打击,他此后所写的词一度消极厌世,皆以悼亡之词为主,词中多事流露出哀婉凄楚,无尽的相思之情浸透纸背。然而,已故之人又怎么死而复生?纳兰不过是在这些悼亡之词里寻求慰藉罢了……
这一首《浣溪沙》便是其中的典型。
我的“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故事也就讲到此罢……怎么越看越像一首词评了呢……
就这样吧,我原本就喜欢写写书评呢。
附注:
赌书:比赛读书的记忆力,典出宋李清照、赵明诚翻书赌茶之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云:“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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