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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菲娜

    今天像是被生拉硬拽的去看了场电影,而且还是跑到了三十公里外的海棠湾。
电影是说好要看的,虽然是有点不大情愿,不过看电影终归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事情,而且前两天确实是宅的有点难受了,出门一趟调节一下情绪是不错的建议。
    后来我发现这次出门其实很愉快,汽车在人烟稀少海棠湾公路上奔驰的感觉太美妙了,这种时候,我尤其喜欢和同行的人分享我推荐的音乐。于是把自己刻录的光盘一张张的换,一张张的听。不过说实话,对于这些音乐,我这些朋友到底喜欢与否,或者是否嫌我品味奇特,故弄玄虚。
    我甚至有一次,让高速行驶的车,慢慢的在风景如画的路边停了下来,只为找到一张适合当时情景的CD播放,融入当时的那种意境。
    那时的夕阳正点缀着天空与群山。
    在电影大厅换票之后,我说时间尚早,要带大伙儿去林旺吃猪脚饭,说是我见过最好吃的一家,绝对比港门村古城的好吃一百倍。然而到了林旺后发现那家小店已经不做下午的生意了。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明媚的阳光无法掩饰小镇的慵懒。
    于是只能随便点解决午饭。而一旦围坐下来的时候,我就开始滔滔不绝的给大家讲一些完全没有情节的玩笑,让那些笑点低的人没心没肺地笑上几小时不止。
    随后的观影活动却是一直循序渐进的进行着,没有太大的波澜。我的一只手却在一直不停的抓着一颗颗的爆米花往嘴里送——我想那一大盒子的爆米花被我吃掉一半的时候,电影也就差不多该结束了。
    我当然不是说,观影的过程是不耐烦的,毕竟,Titanic却始终还是不那么令人讨厌——那群傲慢的打捞者,最后不是在满脸皱纹的老太婆的超越时空的爱情故事面前惨败了么?“海洋之心”不也是在露丝面前黯然失色了么?“女人的内心是深不可测的海洋。”露西说的这句,像是对整个故事的总结。这个“深不可测的海洋”,就是隐藏在女人心灵深处的一段情感,一段不曾向其他人提起过的纯美的凄美的恋情。这也是我今天观影的最大感触……
    其中还有,我听到旁边跟我一路过去的女娃儿在抹眼泪,低沉的哭泣着……而我唯一的反应则是大幅度的伸了个懒腰——话说在容量不大的影厅看观影的时候,坐最后一排是很有优势的,你可以毫无顾忌地伸懒腰,双手朝上伸直,然后左右摆动一下腰肢,绝不会有观众恶狠狠地瞪你一眼。
电影结束的时候,无论当时是哭是笑的——等影厅的灯光亮起来,看到的都是一张张的笑脸,似乎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人的情感情绪都是阶段性的,无可争议。
    回来的路上照样是听着歌,把车窗打开,让海风呼呼的吹进来,也不知道有多惬意。CD机里缓缓地传出愉悦的歌声:

“一段危险地旅途结束
我想和你平静地生活
去看看天边日落
或许幸福就是紧握的手
甜蜜的笑
哭泣时的拥抱
莎菲娜 莎菲娜 哭泣时的拥抱
莎菲娜 莎菲娜 哭泣时的拥抱。”

……
    如此,歌声在继续着……
    最后在友谊路吃海鲜的时候,我终于还是悠悠的说了一句:高富帅不还是败在杰克的面前,而且还是惨败……
    众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笑。
    歌声却仍然在继续着:

“莎菲娜 莎菲娜 只有我才懂得你珍贵
莎菲娜 莎菲娜 只有我才懂得你珍贵。”

    我想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罢。

残酷的埃洛依斯

       今天本来是困的要死的,却临时决定熬夜把这篇类似于书评的日志写出来。
       最近的有一天,S君突然问起我这样一个世俗的问题:如果以后她要嫁的人她根本不喜欢,而只是她父母喜欢,那她应该怎么办……我一时语塞,无法作答,我必须承认我好久没遇到这么难解的问题了。但我眼前却不觉得浮现出了“埃洛依斯太太”来,我想起了威格利大叔——威格利大叔在堪涅尼格州。
    埃洛依斯和她的闺蜜玛丽•简聊起了她的威格利大叔:
    “呵,他能那么样地逗我笑,”埃洛依斯说,“他跟我说话能逗我笑。他打电话能逗我笑。他甚至写封信来也能逗我笑。而最妙的是他甚至都没想显得滑稽——他人本来就滑稽。”
    然而后来,这个滑稽的威格利大叔(沃尔特)在二战中很意外的死了,埃洛依斯后来嫁给了路易斯。但她后来发现她对路易斯充满了厌恶,因为他欺骗了她。路易斯知道埃洛依斯喜欢简•奥斯丁的书,便说“奥斯丁的书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然而,“我们结婚后我才发现她的书他连一本都没有读过。”也许他唯一读过的书只是一个五流作家写的一篇毫无品味的小说。
从这里可以看出了路易斯在生活中的追求与埃洛依斯格格不入,埃洛依斯默默地斥责他是毫无品味的人,但是,当初他毕竟——总算——骗过了她。
    而这种欺骗只能为以后的生活埋下更深的积怨。

    说到这里,我还是无法回答S君提出的问题,而生活中却存在着太多的路易斯与埃洛依斯。唯一不同的是,埃洛依斯忍着残酷的现实,把这种状况说出来,让她不得不正面去迎接它。而大多数的人仍然自欺欺人地混沌地活着。是他们麻木了,无谓了,还是畏惧了?也许兼而有之。
    我一直觉得恋爱中的男女很多都活在一种自我蒙蔽中,一个男人的那些伎俩是女人极难识破的,我也不知道这些到底算不算一种残酷的悲剧。可能,或者,也许,婚后的生活应该是波澜不惊地走向结束,这才是最好的结局——他们都有各自的喜好与各自的品味,但却又尽量的避免冲突,他们并不需要彼此分享生活,只是凑合着走下去。
    虽然我不太接受这样的观点,但是也许它便是正确的,唯一的途径。
    我仍然无法回答S君提出的问题。
    避免残酷的方法也许就是让残酷深埋心底,让它永不见天日,直到生命临终的那天。

    小说的结局很动人:

    埃洛依斯摇晃着玛丽•简的胳膊。“我那会儿是个好姑娘,”她恳求地问,“我那会儿是的,对吗?”

    而如果有一天,我也会写小说了,我要把这种残酷写出来。

(愿S君不介意我写出这一篇)

《镜中自画像》的结局

       我时常去看毛特•岗。一次在贝尔法斯特(她去那里完成几项政治任务),有时在巴黎,更多的时候在都柏林。在都柏林,因为害怕暴露她,我从不去同一个旅馆找她,虽然她时常笑话我过虑了。有一次她抱怨说老是见到我在跟前。“我并不是说,”她说:“那帮人都很爱我,但是他们将会憎恨爱过我的每个人。”但是我总能得到信,被告知什么时候我们可以见面。一天早晨,我在靠近拉特兰广场的旅馆里醒来时,带着渐渐消失的幻象,我看到她的脸凑到我脸上,感觉到她像刚刚吻过我。早饭后,我在拿骚旅馆碰到她。我们决定当天呆在一起,并于下午去拜访一位年迈的芬尼亚运动领佳节又重阳导人詹姆斯•史蒂芬兹。她问:“昨天夜里你是不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答道:“今天早晨我倒是平生第一次梦见你吻我。”她默不作声,但吃过晚餐我正准备回去时她说道:“我现在想跟你说发生什么了,昨天晚上我入睡时看见一个巨大的幽灵站在我身边,他把我带到一大群幽灵中间,你也在其中。我的一只手被放进你手里,并告诉我我们已经结婚了,之后我就不记得了。”然后,她真的第一次吻了我。  
       第二天,我见到她非常沮丧地坐在火炉旁,“我不该用那种方式跟你说话,”她说,“因为事实上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我说:“你爱过其他的什么人吗?”她说没有,后来又说曾经有过一个,她得凭良心说。然后就一点一点地道出了她生活中的故事,道出了那些我曾经听说过的但不相信的被流言蜚语所歪曲了的事情。
       19岁那年,她和一个亲戚一起住在法莫道不消魂国南部时,她遇到了法莫道不消魂国布朗热派的下议员米尔瓦那 ,他并没有极力追求她就立即爱上了他。后来他返回到都柏林,她父亲 在那里有一个军事指挥部 。一天晚上她坐在火炉旁思考未来的生活,她渴望能主宰自己的生活。在父亲的书斋中,她发现了一些关于魔法的书,这一偶然发现使她相信.只要她向魔王祈祷,他就会帮助她,他对她来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因为在她童年时代她就想进修道院。她以奉献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来向魔王祈求能让她控制自己的生活。就在她祈祷的那一刻,时钟敲了12下,她突然觉得她的祈祷已经被听到,并且有了回答。不出两星期,她的父亲就突然死去;她心里懊悔不迭。
       她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了,就在她来到巴黎几个月之后,便成了米尔瓦那的情玉枕纱厨妇。她经常离开他,因为不久性人比黄花瘦爱就开始使她厌烦,但她仍然十分爱他,后来他在很多方面令她失望。但是当我继续问一些问题时,她紧握双手,说得前后矛盾,并且说不应该谈这些事情。我发现,他曾经要她去做另一个人的情玉枕纱厨妇,以此来帮助他的政治计划,但被她拒绝了。后来一个小男孩出世了,就是我曾经说到过的那个养子——她认为性人比黄花瘦爱唯一的证明就是孩子。如果那个孩子还话着的话,她或许已经完全同米尔瓦那脱离关系而居住在爱尔兰了。然而事实正相反,在孩子死后她也考虑过和米尔瓦那分手并且她还曾和另一个人订婚,但一周后又解除了婚约——我想,作为回报,或许与之订婚的那个可怜人该是我。失去的孩子也许可以转世重生,这一想法开始占据她的头脑,她带着幻想又回到了米尔瓦那身边。她生了个女孩,已经两岁了 。我从她断断续续的话中知道,既然孩了已经出生,她和米尔瓦那再次分居。但她对于他是不可缺少的,”她根本不知道如果没有她的影响,他会怎么样”。当我写这些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确,她是否想过在达到一个政治理想的过程中,他也许会从某个职位上就此一落千丈。我认为她当时正在尽职尽责做好每件事以安抚自己不安的良知,而后来格雷戈里夫人也使我确信这一点。从那以后,我就像对待自己的姐妹一样细心地对待她。如果她会来到我身边的话,那一定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而是出于她的良心。多少次静夜中,我静静地躺着,谴责着自己的行动不是如我所想的那样从高度的谨慎出发,而是出于害怕道德责任,我的思绪在信步漫游,净是些悲哀的念头,最终也没想个明白。
       不久,我记不情是几天之后,我们坐在一起时她说:“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说•你将得到一个梭镖’”。我们沉默了,两人眼前都同时出现一个幻象,直至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打破沉静。她想象自己是一个巨大的石像,中间有道火焰穿过,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烈火,并不断地上升,并从智慧女神石像的双眼向外看。难道是隐藏在人类生活背后的生灵试图让我们结合吗?抑或是我们用自己的梦带来的?那时她常常充满了柔情,并且温柔地吻我,但当临行前一天晚上我向她提出结婚时,她的回答是:“不,这对我似乎是不可能的”,然后又紧握着双手说:“我对性人比黄花瘦爱感到恐惧。”格雷戈里夫人当时在威尼斯,便一接到我语无伦次的信后就立即赶回来了。她给了我钱让我去旅游,并告诫我决不要离开毛特•岗,直到她答应跟我结婚。但我告诉她说:“不,我已精疲力尽了,我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 ①
                                               
 注释①:手稿未页中有一个“沮丧时写下的诗行”的头几行的草稿,字迹艰难辨认,如下所示(诗行前打一个X表示手槁中删去了这一整行): X 月亮不再能够 X  绿色的圆眼,摇曳的身躯 X  月亮上那些黑色的豹影 X月亮不再能够 X 给找送来绿眼睛的豹影和摇曳的身躯 X  月亮上那些绿眼睛的豹影 X  如今古老的兔子们在草从中死去、所有的荒野中的巫婆和恋人都死去X于是X《沮丧时写下的诗行》,收入《柯尔庄园的野天鹅》,
参见卷一裘小龙译作。

       这几段文字出自《叶芝自传•镜中自画像》,是结尾部分。高中的时候推荐给么洒看,我记得他是倚在窗台边看完的。后来他对我说:“太伤感了,真的。”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如今再看到这些,感触太深。
      《镜中自画像》其实并不是有多长篇吧,一百多页。最后这几段写出了他和毛特•岗最终的结局,以及叶芝一生的无奈。依稀记得叶芝自传里有过这么一句:
       “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在教堂结婚,但我会一生只爱一个人。”
       但是,最终,叶芝还是结婚了,在他50岁的时候,人终究逃不过世俗。
       在叶芝后来的一些诗歌中,如《为吾女祈祷》等,都无意中流露出了对毛特•岗的轻微讽刺。责备其冷艳无情,可想而知,压抑了将近三十年的感情,是有多大苦楚。而从自传的最后这几段,可以看出叶芝的良心。在他和毛特•岗相处的最后那段日子,也就是毛特•岗最失落最脆弱的时候,叶芝把她“当成自己的姐妹一般看待。”
       大概也就是这些吧。

太久没写……

       今天被喊去帮L君搬家,我当时在开车,于是抱怨了一下下,于是我师兄说:不想去的话就随便找个理由,比如说车不在你手里。我一时愕然……后来我说:临场撒谎我还学不会,需要一点时间来打草稿,否则漏洞太多……实际上我心里清楚,拒绝别人一直不是我的强项。

      那……结局当然是去帮忙了。

       搬了东西出来,车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保安却说没有放行单是不许搬东西出去的。我一下子就茫然了……于是大家就下车来争执一番,唯独我把驾驶室的椅子放低,躺着吃了一支烟。我认为能解决的事情,他们却以这种不可能的方式去解决——争执。后来就是乖乖的把车子往回开,其中一人献计,说是可以把行李装到车子的后备箱与座椅上,因为本身行李并不多,这也是我最初的计谋,只是他们不听。

       而出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发现L君和保安众人哭着吵了起来,我就不解了……当然,还骂了很多侮辱尊严之类的话,我听来甚烦。因为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至于上升到去侮辱别人尊严的高度——也许任何事情都不该这样——可能也只是也许。

       后来我把L君拉上车了,她却还在哭着、念叨着,我却有点不知所措了。

       于是只好摸摸她的头,然后说:好了别哭了,多简单的事情,我们不都把行李运出了嘛。可能还安慰了两三句,我也记不清了。反正这些几乎不是我擅长做的事情,能挤出这几句已算不错。原因可能还有:我还不至于违背自己的原则去迁就一个人……再者她也不是我什么人,说多了就多余了?

       当然还有,我突然觉得我并不是很世俗的人了,这一点我一直不太敢承认。

       我刚上大学那时,某天和一个朋友聊天,她突然告诫我,我和我最好的朋友SHT以后要找一个大俗的女友,这样才能起到中和作用,因为我们两人都是有点不太食人间烟火的人。

       后来我把这些聊天的短信内容转发到SHT那里,看得出他对这番理解很称赞,因为他也是太了解我的人,也许他也从我身上看到了他的一些特质,我们彼此都这样,于是心照不宣,从来不敢去点破这一个层面。

       只是再美好的回忆也无法让我不痛恨回忆……

       如此……

在雨树并且在有啤酒的阳台

    那晚说是某一帮人有聚餐,邀请我去,于是便去了。
    而至于河南菜,我几乎是闻所未闻的,更别提是去亲自去品尝。然而,一起聚聚并非是因为物品的丰盛,只是因为可以和几个朋友谈天说地。再者,很久没和乔伊聊聊天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想我,我倒是有点想他了。
    再后来是去了雨树。
    我对乔伊说,那就一起去吧,我们未必是去看电影——可以在阳台上喝啤酒看夜景。

    而走入雨树的放映厅,顾不得投影上是啥内容——只想瞪大眼睛辨认黑暗中的几条人影。
然后我小声说:我们去阳台看夜景吧。
    于是喊了几瓶啤酒,每人一瓶。
    一到阳台,乔伊惊呼:这不是早苗么……
       我只能笑:早苗前景的那片黑乎乎的海湾,未必能赛过眼前这片光影绚丽的河景呢。然后我们就聊开了,几乎连海豚都插不上嘴,三两声并夹带着欢快的大笑。
    而问起刚才经过大厅时遇见的那帮人,我说,我只认识几个,谈不上熟悉。而说到其中的谈话内容,我更是笑了:一帮富二代在谈论感情,那该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当然了,我并不想表现出自己的偏见,我只是觉得我已经足够了解他们——尽管只见过几次面。
    乔伊说他们好像在谈论一些问题,气氛很沉重。我又笑:这些所谓的问题,简直都是莫须有的——莫须有。
    乔伊又笑,并说:某人现在的境界真是高呀,佩服,佩服……
       然后我们又开始天马行空的聊开了,我们各自都讲了很多故事,并且认真聆听。
    后来我发现,我给别人讲故事,需要先叙述很长的铺垫,并且自以为这样做会条理清晰,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嫌我啰嗦。
    最后当然是,电影放映完毕,又出来了一波人,但已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

    很多故事岂非就是在高潮迭起的时候戛然而止?

About a girl

    因为找《九故事》的书评,发现了一个不知名的博客,发现了一篇写在这个不知名博客上的日志——关于一个女孩的故事。
    于是我把它取名为:About a girl。
    故事如下:

    昨晚,我找到了高中时候喜欢了四百天的男孩。 王子和公主终于在一起了么?我问。 可是回答依然含糊不清,比如:王子和公主都很好。
    于是翻箱倒柜,最终找到了那个写于1998年故事,开头是:我走着走着,抬头见一人立在走廊,此时清晨的阳光正从他背后照过来,为他的侧影染上金色。我变成了一只蚂蚁。中心事件有:我送了他一本《麦田守望者》,他送了我一本《荒诞小说》。而结尾是:我年轻的时候你不喜欢我,现在我老了,你更不可能喜欢我了。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两个人,即使我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你的心里,你也看不见的。
    这个早晨醒得早,躺在床上唱“苍老虫”。打开电脑,以为可以写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爱玛》。我想,那故事一定不是1998年的样子,连一点影子也不能有,主人公一定跟我没有一点关系,连昨晚上那只走向历史倒退的孱弱影子都寻不见,它一定得用头脑写成,哪怕用一丁点都成,就是不能用心,不能用卑贱匍匐歇斯底里的姿态,它应当像塞林格的《与爱斯基摩人开战前》那样纯净,像《大教堂》那样不动声色,对,应当像它们那样,把你要写的东西深深深深地藏起来,埋起来,把它们涂抹干净,直到只剩下一个空荡荡响当当的名字,比如,爱玛。
有一天,我得写个故事,名字叫《爱玛》。

    ===================
       我突然发现这几天爱上了一种幻象,爱上了这种生活方式。
    在繁忙的工作里,我踏踏实实的去为生存而战;然后,下班时间到来,我便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尝试去了解更多关于心灵与灵魂的故事。
    昨晚我读到的这个故事就很好,也就是上面的这个故事,我取名为“About a girl”。
    1998年,似乎已经很遥远,甚至回忆都难以去捕捉。
    而在这个故事,文字太纯净,隐隐约约还透露着一个女孩的才气,却丝毫不矫揉造作。虽说无法和《就在跟爱斯基摩人开战之前》相比,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沉迷一阵。
    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恶心》的结尾那部分,它所营造的那种氛围,让人意犹未尽,欲言又止。直感觉不禁地抬起头,望向窗外,望着远方,而嘴角始终流露着淡淡的微笑。
    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文字的,一个女孩的魅力不在于她把自己打扮成什么个样子,而在于她的灵魂会歌唱。
    而每当我用心去思考的时候,我便感觉孤独了。
    就写这些吧,再写下去就矫情了。

就在跟爱斯基摩人开战之前

“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塞林格

        我最近又翻看起《九故事》来,每一篇都看得很细,看完还要去找书评。

       我在想,在《就在跟爱基斯摩人开战之前》里,吉尼对塞利纳的哥哥的感情是一种怎样的感情?也许那并不能称之为爱,因为还没有上升到那个程度。那只是青春期少女所萌发的一种爱的冲动,是人所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

       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以爱为主题来解释它。

       我们也不能以一见钟情这种俗透了的字眼来形容这样的感情,因为通过他们的对话,吉尼已经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塞利纳的哥哥是怎样的一种人。

       这是塞林格少有的看似以爱情为主的小说,而塞利纳的哥哥的形象也正是典型的塞林格笔下特别眷顾的那一类型的男孩:爱说俏皮话,不虚伪做作,不是那种自我中心的势利鬼,在战争中受到了某种伤害,善良羞怯(隐约折射着《西摩,为哀斯米而作》中的x中士,《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沃尔特等人的影子)。

       塞林格笔下的感情之美就美在很朦胧,有青春的特质,他曾经也说过“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其实非常年轻的女孩和年纪比较大的男人(也就是大叔)之间的一种微妙的感情一直是塞林格喜欢写的。

      另外,必须要提到的是,在“塞林格传”里有提到,说这篇小说里男孩和吉尼的姐姐未果的感情(里面写道吉尼的姐姐琼赚了笔大买卖。找了个挺不错的男人)似乎影射了塞林格曾经和乌娜奥尼尔之间未果的感情(据说是塞林格入伍了,乌娜后来嫁给了比她大四十多岁的卓别林。塞林格还曾经很刻薄地说难以想象乌娜和卓别林在卧室的样子,卓别林会不会裸着上半身对着镜子跳拐杖舞等等,言辞间充满了讽刺。)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那些性格上有怪癖的人,偏激的人才能达到艺术的巅峰? 据说塞林格晚年的时候买下一座小岛,并在上面隐居多年。此人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再加上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如此畅销,应该是不缺钱的。

       但他的作品却从来不媚俗。

       塞林格喜欢讲述那些稀松平常的故事,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寓意极深。如那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说实在的,没几个人读完这个故事能明白香蕉鱼能寓意着什么。

       《九故事》里的每一篇,都传承了塞林格小说优美的标题,让你看一眼便记住了它。

       就这样。

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

        今晚天气变凉的厉害。

       和几个朋友去小聚了个晚饭,然后各自送回家。到后来只剩我跟夏末了,她说请我喝点东西,我说太饱了,几乎没胃口……后来便一路逛回去,顺便去书店看看书。

       于是就去了书店,发现这书店简直窝囊的,于是顿觉索然寡味。

       无趣的。

       我喜欢在深夜看点书,然后用“小五”的宋体字写一写。

       上周和R同学提到某事, 他以他嘻哈的作风跟我说起这事儿,我直觉的揪心。

       我说要死就一起死吧,命运都走到这个份上了,我突然间就又悲观了起来。而他自然是保持着虚无的自信:不能死啊——怎么可能死呢?

       我当时只能苦笑。

       然而,后来却又坚定了,目光炯炯地盯着屏幕,在对话框里狠狠地敲键盘:

       “必须不能死!”

        可是我们自己心里都清楚,整个事儿是凶多吉少的,如宿命一般。

       周末时,为布置三亚市的年度演练场地,七点钟才从凤凰镇赶回来。

        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时我已经迷糊的厉害,因为前方修路,我得绕道行驶,结果……我开车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以为是回三亚的路……渐行渐远,突然感觉不对劲——大海应该在我的右手边才对啊,怎么现在是在左手边呢,于是赶紧拿出手机来看地图……

       本来只有20分钟的路程,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

       诸葛说:你最近很离谱,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着什么。

       其实我很清楚,我只是累了。

因为,穷

     我是许多天没写心情了……
    但是,我最近却穷的厉害,算着日子,离下个月发工资时日尚长,不可寄托于希望。最好是,明天记得能去把医保卡的钱取出来,还掉一部分债务。
    人是穷的厉害,却仍然对还债念念不忘,旧债过多,日子过的艰辛。
    之前的债务,每一次都给债主们承诺还债时间,然后我会找约定好的时间尽量还清——就算还不清,也要有所行动,还掉一部分,以免失信于人。
    失信于人,更是失信于己。
    这段日子估计是我这几年比较难忘的经历了……短短数月,离岛四次,每次都是一张机票潇洒离开;再一张机票潇洒归来……突发事件太多,几乎让我都招架不过来了。
    不得不感慨人生太无常,2011几乎是生命的重大考验。
    近期内是尽量取消了大部分的活动,黯然回到宿舍里冷冷的坐在电脑前,看点书、玩玩游戏、偶尔也写一写。嘿,有时候独自走在大街上觅食的时候都不禁想起郁达夫那篇《零余者》散落的诗句:
    “袋里无钱,心头多恨
    这样无聊的日子,教我捱到 何时始尽
    啊啊!贫苦是最大的灾星,富裕是最大的幸运……”
    前几天居然还收到凡尔赛发来的短信,叮嘱生日的前一天去领取免费包厢,又是一阵黯然……我从未在徒步组里跟大家一起给自己过生日,今年是有点想法的,只是穷的厉害,也只好作罢……这周末也本来是打算带大家去藤桥游玩,顺便尝一尝传闻已久的“藤桥排骨”;或是纠结大部队前往“美人溪”徒步观光一番……看来也都得作罢,周末来临的时候,必须悄悄的躲起来,去办公室吹吹空调是最惬意的事情了……
    今早还和领佳节又重阳导大聊特聊“单反”,最后还被他请到了小办公室里请教对焦与取景的关键,顺便打听他的那款18-200的镜头能否转手给我……后来可能是达成了初步协议:我把他的镜头拿来先用着,有钱的时候再给他。据他所言,应该是可以“低价”转手给我的,可是……呜呼,再如何的“低价”,也不至于一两包烟的钱就能搞定的罢……
    嘿,那……还是……躲起来,躲起来,默数着日子发工资……